1.招標條件 |
本招標項目2024年鎮(zhèn)江市區(qū)景觀照明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鎮(zhèn)江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鎮(zhèn)發(fā)改投資發(fā)[2024]79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鎮(zhèn)江市戶外廣告和景觀照明管理中心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 (資金來源)。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
2.招標代理機構 |
江蘇建威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受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
3.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
3.1 建設地點: 長江路風光帶沿線建筑及橋梁,城市南出入口智慧官塘綜合樓 |
3.2 工程規(guī)模: 項目主要對長江路風光帶沿線4處建筑(鎮(zhèn)江市交通執(zhí)法支隊辦公樓、老物價局辦公樓、鎮(zhèn)江供電公司辦公樓、金山水岸)及2座橋梁(北新河橋、塔影湖橋)和城市南出入口谷陽路與官塘橋路交匯口的智慧官塘綜合樓進行景觀照明建設,包括照明燈具布置、照明配電及控制。一標段約286.08萬元,二標段約256.88萬元。 |
3.3 工程估算價(萬元): 542.96 |
3.4 計劃開、竣工時間: 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
3.5 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本招標工程共分 2 個標段,相應招標內容為: |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 |
ZJS2024061292001001 |
2024年鎮(zhèn)江市區(qū)景觀照明工程一標段 |
鎮(zhèn)江市交通執(zhí)法支隊辦公樓、老物價局辦公樓、鎮(zhèn)江供電公司辦公樓、金山水岸景觀照明建設圖紙和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全部內容的施工。 |
120日歷天 |
ZJS2024061292001002 |
2024年鎮(zhèn)江市區(qū)景觀照明工程二標段 |
智慧官塘綜合樓、北新河橋、塔影湖橋景觀照明建設圖紙和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全部內容的施工。 |
12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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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標人可就上述標段中 2 個標段投標,最多可以中 1 個標段。 |
4.投標人資格要求 |
4.1 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
4.1.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
4.1.2 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含)以上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含)以上,注:依據(jù)《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延續(xù)換證期間參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有關事項的公告》要求:對于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已核準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延續(xù)但還未收到企業(yè)資質證書原件的企業(yè),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原資質證書原件掃描件、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核準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延續(xù)名單公告頁和加蓋企業(yè)公章的附件名單頁,即視為提供了有效的企業(yè)資質證書原件,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 |
(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業(yè)及資質等級: [注冊二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含)以上,注:建造師有效期為電子證書使用時限內,超出使用時限的電子證書無效;(如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須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事【2021】40 號)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有效的電子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 |
(3)投標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的; |
4.1.3 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xié)議; |
4.1.4 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應取得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書);(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4.1.5 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
4.1.6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 年的; |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
(10)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4.1.7 其他必要條件: |
(1)投標人提供為項目負責人交納的最近1個月2024年5月的社會保險證明(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前一個月,不包含當月)。 |
注:1.如投標人注冊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相應的文件規(guī)定; |
2.項目負責人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無需提供社保證明材料;項目負責人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材料; |
4.2 資格審查可選條件: |
(1)自 2022 年 06 月 01 日以來 (近2年內) ,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 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自 2023 年 06月 01日以來 (近1年內) ,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 (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自2024 年 03月01日以來 (近 3 個月內),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 (市、區(qū))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4.3 其他要求: |
4.3.1 本工程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
4.3.2 投標保證金要求: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 每標段分別為5萬元 ;投標保證金允許多種形式提交,詳見招標文件正文附件。 |
4.3.3 履約保證金: 本工程中標人必須在簽訂合同前向招標人提交中標合同金額的 /% 為履約保證金;招標人同時向中標人提供中標合同金額的 /% 為工程款支付擔保。 |
4.3.4 差額履約擔保: 采用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中標人向招標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額履約擔保,擔保金額為招標控制價和中標價的差值,但不超過中標價的10%。 |
5.評標入圍 |
合理低價法;評標入圍在開標后初步評審前,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下列評標入圍條件和方法,確定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
5.1 評標入圍條件: |
5.1.1 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足額遞交投標保證金; |
5.1.2 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期限; |
5.1.3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
5.1.4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招標控制價的; |
5.1.5 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誠信承諾書的。 |
投標文件存在上述情況之一的,不再進行后續(xù)評標。 |
5.2 評標入圍方法(適用于合理低價法): |
5.2.1 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小于等于20家時,全部確定為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
5.2.2 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超過20家時, |
招標人直接確定以下 均值入圍法 的評標入圍方法,確定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
方法二:均值入圍法 |
先按報價由低到高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數(shù)量×G1(G1值為15%、20%、25%、30%)最低報價的投標人和由高到低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數(shù)量×G2(G2值為15%、20%、25%、30%、35%)最高投標報價的投標人(去高、去低的數(shù)量分別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報價相同的均去除);計算剩余投標人的報價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標人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合計數(shù)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本次招標R取值為: 16 ,平均值以上 7 家和以下 9 家投標人進入后續(xù)評標程序,平均值以下投標人應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標人,不足R家時,按實際數(shù)量計?。?/td>
|
評標入圍過程中,當投標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數(shù)量不足時按實際數(shù)量計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數(shù)量。按順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標人時,末位報價相同的投標人均不入圍;按順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標人時,報價相同的投標人同時入圍。 |
G1和G2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的公證機構隨機抽取確定。 |
5.3 未入圍評標的投標人,不再參與后續(xù)的評標程序,其投標文件不再進行下一步評審。 |
5.4 評標結束后,評標入圍結果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確定; |
6.評標辦法 |
合理低價法(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
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價法 ” 的評標方法,本評標辦法總分為 100 分,其中投標報價 100 分,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 / 分。 |
6.1 投標報價( 100 分,≥94分): |
6.1.1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的公證機構從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 ;中隨機抽取一種。 |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下同)的評標價(評標價是指經(jīng)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下同)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 |
評標基準價=A×K,K值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的公證機構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 95%、96%、97%、98% ; |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招標控制價為B,則: |
評標基準價=A×K1×Q1+B×K2×Q2 |
Q2=1-Q1; Q1的取值范圍為: 65%、70%、75%、80%、85% ; |
K1的取值范圍為: 95%、96%、97%、98% ;Q1、K1值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的公證機構隨機抽取確定。K2的取值為: 98 ; |
6.1.2 投標報價分值計算: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 100 分,評標價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相應扣減得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偏離?1%,扣減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
6.1.3 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
評標結束后,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
6.2 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 / 分) |
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分比例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或其委托的公證機構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公開從 / 中隨機抽取確定。? |
投標人在鎮(zhèn)江市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信用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的信用考核分值乘以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前隨機抽取的比例,即為該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得分。 |
7.招標文件的獲取 |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年06月14日00:00至2024年06月18日24:00 期間使用企業(yè)CA證書登錄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網(wǎng)上支付工具軟件使用費人民幣 105.0 元(含手續(xù)費5元)(售后不退),并網(wǎng)上下載招標文件,逾期不得下載。 |
8.投標截止時間 |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24年06月26日9時30 分。(具體以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發(fā)布的時間為準) |
9.其他 |
9.1 本招標公告中由招標人自行填寫的部分,填寫的內容僅限于對應條款的相應要求,填寫其他內容和要求的,填寫內容和要求無效。 |
9.2 本工程電子招投標活動中投標和資格審查認定等以電子招標投標企業(yè)誠信庫中的信息、數(shù)據(jù)為準,投標人需將招投標所需的所有材料錄入至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yè)誠信庫后選擇編入投標文件; |
9.3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造成項目招標失敗的,不得參加該項目重新招標的投標。 |
9.4 投標人遞交無競爭力的投標文件(無競爭力投標是指不以中標為目的的投標,包括企業(yè)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投標報價畸高、投標文件故意漏項缺項、類似工程業(yè)績明顯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違反招標文件中已醒目標識的無效條款且事先未質疑等情形)將被公示1個月,在公示期間,其他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拒絕其投標。 |
9.5 異議與投訴:本項目的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可以依法提出異議或投訴。異議或投訴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嚴格按照蘇建規(guī)字[2016]4號和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規(guī)定的方式和程序,通過“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網(wǎng)上提出。招標人或監(jiān)管部門將依法受理和處理異議或投訴。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開標和評標結果提出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和投訴均應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猜測式、懷疑式的異議和投訴將不被接受。 |
10.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10.1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
10.2 本次招標公告為第 1 次發(fā)布。 |
11.聯(lián)系方式 |
11.1 招標主體: |
招標人地址: |
鎮(zhèn)江市城隍廟街4號 |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
鎮(zhèn)江市常發(fā)廣場6號樓1115室 |
聯(lián)系人: |
洪科長 |
聯(lián)系人: |
周工 |
電話: |
0511-85083050 |
電話: |
0511-85280398 |
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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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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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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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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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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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相關部門: |
公共資源交易部門: |
招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 |
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鎮(zhèn)江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
工程交易科聯(lián)系電話: |
0511-85026039/85026075 |
聯(lián)系電話: |
0511-85032867 /85026045 |
網(wǎng)絡信息科聯(lián)系電話: |
0511-85023679 |
|
11.3 技術支持: |
網(wǎng)上招投標系統(tǒng): |
CA簽章辦理指南: |
國泰新點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
https://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
聯(lián)系電話: 4009980000 |
在線辦理網(wǎng)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
|
負責人 (電子簽名): |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 (電子公章): |